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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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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沈阳市民营企业出海发展,沈阳市工商联编写了《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全流程》,供企业参考。相关政策可能会随时调整,如果企业在实际操作阶段遇到问题,可以联系沈阳市工商联对外联络部,我们会协同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协助企业办理,做好企业出海服务。
ODI,即对外直接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指境内企业经发改部门、商务部门、银行等部门或机构审批/备案后,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取得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投资行为。
只要境内企业想在海外开展“实质性经营管理”相关的投资,都需要先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境外投资,不仅资金无法通过银行正规渠道汇出,还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面临罚款、信用受损等风险。
核心目的:保证跨境投资行为合法、资金来源清晰、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与安全管理要求。
( 1)境外新设主体。境内企业在海外(含港澳台)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
( 2)境外并购或取得控制权,例如: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并购品牌、工厂或技术许可等;
( 4)通过特殊架构开展境外投资,如在开曼、新加坡等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作为持股平台;
( 6)可能引发“返程投资”的安排,如境外主体投资国内设立外资企业或并购。
需要注意的是,ODI分为备案与核准两类。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可能面临的备案、核准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ODI备案需经过发改部门、商务部门、银行(外汇登记)审批三个核心环节,各环节材料有所重叠,建议提前统筹准备。以下是必备材料清单,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提交电子材料申报(如涉及国家秘密或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投资主体也可以另行使用纸质材料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1份)。
(2)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投资环境分析三部分内容
禁止性要求 :“房地产、娱乐业、博彩业、股权出资”这三类企业不予以受理境外投资备案业务。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前,境外企业名称必须核定准确,否则备案手续将无效。境外设立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中国、中华、国家”等相关字样。
(1)一般情况下,上述文件为一般申报所需文件,届时发改部门、商务部门、银行审核后可能会追加和调整文件。
(3)具体办理过程中,会提供具体的签字盖章指南,申报单位可以一并签署盖章。
(1)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2)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4)备案通知书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窗口进行申报。市商务局初审后转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审查后报商务部,商务部书面核准后,由省商务厅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证书》是企业境外投资的核心凭证,银行外汇登记、资金汇出等均需要使用该证书。《证书》有效期通常为2年,企业需在2年内完成投资,否则证书失效,需要重新申请。
取得相关证书后,向注册地有外汇登记银行提交材料,银行审核后办理外汇登记,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企业即可凭此办理资金购汇汇出。
报到登记:境外企业注册后30日内,需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报到登记,并将回执上传至商务系统。
定期报告:向商务部门报送月报、半年报和年报;向发改委报送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年度存量权益登记: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报送上一年度的境外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税务申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5月31日前),同步报送《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如遇政策调整,以商务部门信息为准,我们将及时更新完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