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9.com(中国区)官方网站 - j9股份有限公司跨境服务平台

技术洞察

article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洞察

研究丨「智造新局」之三:出海与护城河——智能制造独角兽的知识产权战略与跨境布局

更新时间:2026-05-26点击次数:

  

研究丨「智造新局」之三:出海与护城河——智能制造独角兽的知识产权战略与跨境布局(图1)

  长三角智能制造独角兽企业的崛起,本质上是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实现攀升的一个缩影。与传统制造业依赖成本优势不同,智能制造独角兽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在技术创新之上——先进的算法、独特的工艺流程、高性能的软硬件系统构成了企业的价值根基。

  然而,技术优势并不天然等同于市场优势。在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中,技术的法律保护水平决定了这种优势能否被有效维持和转化。知识产权,既是企业技术价值的法律载体,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入场券”和“防弹衣”。

  与此同时,全球化布局已经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无论是为了拓展海外市场、获取国际技术资源,还是为了对冲单一市场的政策风险,越来越多的长三角智能制造独角兽企业正在加速“出海”步伐。而“出海”意味着企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法律环境——不同的知识产权制度、贸易规则、技术标准和监管框架,都对企业的法律应对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

  道可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队希望通过本文从知识产权战略和跨境法律布局两个维度,系统探讨智能制造独角兽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面临的核心法律问题和应对策略。

  过去十年间,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实现了爆发式增长,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但在数量繁荣的背后,专利质量不高的问题始终存在。大量实用新型专利和防御性专利的存在,使得许多企业的专利组合在面对真正的技术竞争时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

  对智能制造独角兽企业而言,专利布局策略的转型势在必行。高质量的专利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专利申请应围绕企业的核心技术路线图和产品规划进行系统布局,而非零散地、机会主义地申请。企业应建立“技术研发—专利挖掘—专利申请”的一体化工作流程,将专利布局嵌入技术研发的全过程。

  第二、重视发明专利的申请质量。发明专利是保护核心技术最有力的工具——其审查标准严格(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性要求)、保护期限长(20年)、在诉讼中的稳定性高。企业在撰写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时,应当高度重视权利要求的层次设计,通过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合理配置,构建一个既有核心保护范围又有弹性防御空间的权利要求体系。

  第三、关注行业标准和标准必要专利(SEP)的布局。智能制造涉及大量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如工业通信协议、设备接口标准、数据格式标准等)。如果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够被纳入行业标准,其对应的专利即成为标准必要专利,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极强的议价能力。但标准必要专利的持有也伴随着FRAND许可义务和反垄断风险,需要在标准化参与过程中进行审慎的策略规划。

  在智能制造领域,并非所有的核心技术都适合通过专利方式保护。工艺参数、控制算法的具体参数配置、生产线的最优化方案、客户需求数据、供应商评估体系等,往往以商业秘密的形式存在。与专利保护不同,商业秘密保护没有期限限制,但其保护效力完全依赖于企业自身的保密管理水平。

  在人员管理环节,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基础性措施。但仅有协议签署是远远不够的——企业还需要建立涉密人员的入职安全审查、岗位变动时的涉密权限调整、离职时的脱密审查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跟踪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于核心技术人员的竞业限制安排,应在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行业范围、期限和补偿标准等方面进行精细化设计,确保条款既能通过司法审查,又能实际发挥保护作用。

  在技术管理环节,企业应部署适当的技术防护手段,包括:核心技术文档的加密存储和访问权限控制、研发网络与办公网络的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代码仓库的权限分级和操作审计、生产现场的物理安全措施(如禁止携带个人存储设备和拍照设备进入核心生产区域)等。

  在应急响应环节,企业应制定商业秘密泄露的应急预案,包括:泄露事件的发现和报告机制、证据的紧急固定措施(如公证保全、电子数据取证)、行政投诉和民事诉讼的快速启动流程等。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时间就是一切”——越早固定证据、越快启动法律程序,挽回损失的可能性越大。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刑民交叉趋势日益明显。在商业秘密案件中,如果泄密行为达到一定的损害金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利益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权利人不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赔偿,还可以通过刑事报案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保护途径对于权利人的一个重要优势在于:刑事侦查手段(搜查、扣押、查封等)的证据收集能力远远超过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手段,这对于商业秘密案件中通常最为棘手的“举证难”问题具有显著的缓解作用。但刑事程序的启动也意味着更高的门槛和更为严格的法律要求——报案材料的准备、初步证据的充分性、损害金额的计算方法等,都需要精心的法律策划。

  实务中,“刑民并行”或“先刑后民”的保护路径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智能制造企业所采用。其核心策略是:通过刑事报案获取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支持,在刑事案件中固定和查实侵权事实和损害范围,然后在刑事判决的基础上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赔偿,从而实现“刑事保护的威慑力”和“民事赔偿的补偿力”的双重效果。

  对于有海外市场拓展计划的智能制造企业而言,海外专利布局是国际化战略的前置性法律工作。企业应根据目标市场的重要性和竞争态势,制定分层级的海外专利申请策略。

  在路径选择上,企业可以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获取“国际优先日”,然后在30个月内选择进入目标国家/地区的国家阶段。这一路径的优势在于:企业可以在申请初期以较低成本获取全球范围的“窗口期”,然后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反馈情况,有选择性地进入具有商业价值的国家。对于智能制造企业而言,优先考虑的海外申请市场通常包括:美国(最大的高端制造市场)、欧洲(通过EPC申请覆盖主要国家)、日本和韩国(智能制造技术竞争最为激烈的市场)、东南亚(中国制造“出海”的重要目的地)。

  在权利要求的撰写上,需要注意各国专利制度的差异。例如,中国和美国对计算机实施的发明(software-implemented invention)的可专利性标准存在显著差异;欧洲专利局对“技术特征”的要求更为严格;日本和韩国的审查实践在部分技术领域更为宽松。企业在准备海外专利申请时,应根据目标国家的审查标准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而非简单地翻译中国申请文件。

  随着中国智能制造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贸易摩擦中的“高频武器”。对长三角智能制造独角兽而言,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国际知识产权风险维度:

  第二、欧盟的外国补贴条例(FSR)和外资审查(FDI Screening)。欧盟在2023年7月开始实施的外国补贴条例,赋予欧委会调查非欧盟国家政府补贴是否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竞争的权力。对于接受了中国政府补贴(包括产业政策补贴、税收优惠、低息贷款等)的智能制造企业,在参与欧盟市场的公共采购或进行超过一定门槛的并购交易时,可能需要进行外国补贴审查申报。此外,欧盟成员国层面的FDI审查制度对关键技术领域的外资投资审查力度持续加强,智能制造相关的技术投资频繁成为审查重点。

  第三、新兴市场的知识产权风险。东南亚、南美、中东等新兴市场是中国智能制造企业“出海”的重要目的地,但这些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在进入新兴市场时,需要提前进行当地的知识产权环境调研——包括专利审查效率和质量、商标注册的“抢注”风险、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司法保护水平等。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部分新兴市场存在严重的商标恶意抢注现象,企业应在正式进入市场前就完成核心品牌和商标的注册保护。

  出口管制已经成为影响全球科技产业格局的“超级变量”。对智能制造独角兽企业而言,出口管制的合规管理涉及两个方向:出口方向——中国企业向境外出口受管制的技术和物项时,需要遵守《出口管制法》和相关管制清单的要求;进口方向——中国企业使用从境外进口的受管制技术和零部件时,需要关注原产国(特别是美国)出口管制规则中的“再出口”和“视同出口”限制。

  在中美技术博弈持续加剧的背景下,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不断扩大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范围和力度。2022年以来,美国针对先进计算芯片和半导体制造设备的出口管制措施对中国智能制造产业链产生了深远影响。智能制造企业在进行技术方案设计和供应链规划时,必须将出口管制因素纳入考量——评估核心零部件和技术的供应来源是否存在管制风险、是否有替代供应方案、技术自主可控的路线图是否可行等。

  此外,中国企业在向境外转让技术(包括通过合资企业、技术许可或技术服务等方式)时,需要关注《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要求。2024年修订的禁限出口技术目录进一步扩大了管制范围,涉及多项与智能制造相关的先进技术。企业在进行技术合作谈判和协议签署前,应当进行系统的出口管制筛查,避免因违规技术转让而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诉。

  j9.com

  随着人工智能在制造业研发中的应用日益深入,AI辅助或AI主导的技术发明正在成为常态。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讨论的法律问题是:当一项技术发明的实质性创新贡献来源于AI系统而非人类发明人时,该发明是否能够获得专利保护?

  目前各主要司法管辖区的立场不尽相同。美国、英国、欧洲专利局和中国均要求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不接受AI系统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AI辅助生成的发明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关键在于是否有自然人在发明过程中做出了实质性的智力贡献。对智能制造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在使用AI工具进行技术研发时,需要确保人类研发人员在创新过程中的实质性参与,并通过研发记录予以充分留痕,以支撑未来专利申请中发明人署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智能制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海量数据——包括设备运行数据、生产工艺数据、质量检测数据、供应链数据等——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数据的权利归属和保护路径仍不够清晰。

  2022年12月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提出了“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和“数据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但具体的权利内涵和行权规则尚待细化。2024年以来,上海、浙江、江苏等长三角省市率先探索数据资产登记和交易的地方性制度——上海数据交易所、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平台已开始运营,为数据资产的确权和流通提供了初步的制度基础。

  对智能制造企业而言,数据资产的法律管理应关注以下几个要点:第一,在数据采集环节,确保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和知情同意的充分性(特别是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第二,在数据处理和使用环节,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资产的可用性和安全性;第三,在数据交易环节,通过合理的合同安排明确数据的权利归属、使用范围和责任分担;第四,在数据估值环节,探索与行业特征相匹配的数据价值评估方法,为数据资产融资和数据要素入股奠定基础。

  智能制造系统的软件层面广泛使用开源组件——从操作系统(Linux)到中间件(ROS机器人操作系统)、从通信协议栈到机器学习框架。开源软件的使用在降低研发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复杂的法律合规要求。

  不同的开源许可证对使用者施加了不同程度的义务。以最常见的几类开源许可证为例:MIT和Apache 2.0等“宽松型”许可证允许使用者将开源代码整合到闭源产品中,仅要求保留原始版权声明;GPL系列“强Copyleft型”许可证则要求任何包含或链接了GPL代码的衍生作品必须以相同的GPL许可证开源发布,这对商业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具有重大影响。

  智能制造企业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是实现本地化运营和市场深耕的基本方式。但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公司设立的法律要求、税务制度、劳动法规、数据保护规则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企业需要进行全面的法律和税务尽职调查。

  在公司设立的架构选择上,需要综合考虑控股架构的税务效率(如中间控股公司的设立地选择、税收协定的利用)、利润汇回的便利性、知识产权的跨境安排(如是否设立海外IP控股公司)、以及未来退出或重组的灵活性。在部分敏感行业和国家,外资持股比例可能受到限制,需要通过合资安排或其他合规架构来实现业务目标。

  在子公司治理方面,需要特别关注的法律问题包括:当地董事资格要求和居住要求、转移定价和关联交易的合规管理、当地劳动法对外派员工和本地员工的差异化保护、以及集团内部信息流动的数据保护合规要求(特别是在GDPR等严格数据保护制度下)。

  全球化运营的智能制造企业需要建立覆盖多个法域的综合合规体系。除了前述的知识产权合规和出口管制合规外,企业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重要的国际合规领域:

  反商业贿赂合规。中国智能制造企业在海外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的业务拓展中,可能面临当地政府官员或商业伙伴的不当利益请求。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英国《反贿赂法》和中国《刑法》中关于行贿罪和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的规定,均对企业的海外商业行为施加了严格的法律约束。企业应建立覆盖全球业务的反贿赂合规政策和内部控制机制,包括第三方合规尽职调查、礼品和招待管理、举报和调查机制等。

  制裁合规。在全球制裁环境日趋复杂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在与特定国家或实体进行交易时需要审慎评估制裁风险。特别是涉及美元结算或使用美国技术的交易,可能受到美国OFAC制裁规则的管辖。企业应建立交易对手筛查机制,在业务开展前对交易对手进行制裁名单筛查。

  环境合规和ESG。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供应链尽职调查指令(CSDDD)等新规,正在对中国制造业出口企业提出越来越高的环境和社会责任合规要求。智能制造企业在拓展欧洲市场时,需要提前做好产品碳足迹测算、供应链ESG审计等准备工作。

  全球化经营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跨境争议。智能制造企业在选择跨境争议解决机制时,需要根据争议类型、标的金额、对方当事人的性质和所在地、判决或裁决的可执行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对于与海外商业伙伴的合同争议,国际商事仲裁通常是优于诉讼的选择——仲裁裁决可以根据《纽约公约》在160多个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而法院判决的跨境执行往往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在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的选择上,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国际商会仲裁院(IC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是中国企业跨境仲裁中最常选择的机构。对于涉及知识产权有效性的争议,则通常需要在权利授予国的法院进行诉讼,因为知识产权的有效性问题一般被视为具有排他管辖性质。

  此外,跨境争议中的“平行程序”问题值得关注——同一争议可能在多个法域同时被提起诉讼或仲裁,如何协调不同程序之间的关系、防止矛盾裁判的产生,是一个极具技术性的法律问题,需要经验丰富的跨境争议解决律师的专业指引。

  本文基于道可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队的专业视角,旨在系统剖析智能制造独角兽企业全球化进程中的知识产权与跨境法律命题。在全球智能经济的竞技场上,知识产权是入场券,合规是护身符,跨境法律架构是导航仪。长三角智能制造独角兽企业的全球化征程,注定不会是一条坦途——从国内的技术护城河构建到海外市场的知识产权攻防,从出口管制的合规管理到跨境争议的策略应对,每一步都需要法律智慧的加持。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秉持“法律•金融•科技”的综合服务理念,在知识产权战略、跨境交易和国际争议解决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的国际化团队覆盖中国、巴西、东南亚等重要市场,能够为智能制造企业的全球化布局提供一站式的法律解决方案。

  j9.com

  在智能经济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我们相信: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是在风险发生后的亡羊补牢,而是在企业出发前的战略布局。让法律成为企业全球化征程中最坚实的后盾,是道可特始终不变的使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扫一扫,添加微信

热线电话:

0536-3692789 临朐东城街道七贤工业园 j9@lqhxgl.com
Copyright © 2025 j9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7048176号-1